會談預約

APPOINTMENT

會談注意事項

  • 1. 可預約 24 小時後至 3 週內之時段。
  • 2. 會談時間 24 小時前,可於系統內進行表單更新、時間異動或取消。
  • 3. 請於會談後 1 週內填寫自評表單,方可進行下次預約。
  • 4. 若當日因不可抗力因素而無法前來會談,請電話聯繫本辦公室。
  • 5. 無故缺席滿兩次者,將暫停預約權限三個月。

當前預約狀態

12/09~12/13

會談時間
上午時段
 
 
下午時段
12/09(週一) 餘額
12/10(週二) 餘額
12/11(週三) 餘額
12/12(週四) 餘額
12/13(週五) 餘額